检测方式现场检测
检测周期1年一检
报告CMA和CNAS
服务项目定期检定、计量和校准
服务范围全国
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各类场所的气体报警器,可燃气体探测器,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等的设备的检定,校准,计量等服务,资质,服务全国,为客户解决各类电气*和防爆防火问题,助力*生产。
气体探测报警器检定规范要求
《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规程》(JJG693-2011)第5.5条规定: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检定周期: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**过1年,对仪器测量数据有怀疑、仪器更换了主要部件或修理后应及时送检。
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使用规范》(SY6503-2000)第3.5条规定:在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按规定定期标定
《工作场所有毒气体装置设置规范》(GBZ/T223-2009)第7.2.1条规定:检测报警仪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时间和程序定期进行标定。
《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使用规范》(SY6503-2000)第3.4条规定:安装和使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应有经机构认可的计量器具制造**、防爆性能**
计量器具控制
仪器的控制包括检定、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。
外观及结构
仪器不应有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外观损伤。新制造的仪器的表面应光洁平整,漆色镀层均匀,无剥落锈蚀现象。
仪器连接**,各旋钮或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
标志和标识
仪器名称、型号、制造厂名称、出厂时间、编号、防爆标志及编号和国产仪器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及编号等应、清楚。
气体报警器定期检定的内容
1.检(探)测点的安装间距
2.检(探)测器的安装高度
3.示值误差(浓度)
4.重复性(浓度)
5.报警误差(浓度)
6.响应时间(秒)
深圳中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的电气*,电气防爆,气体报警器,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的定期检定,计量,校准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,资质,为客户解决防火防爆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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